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电子商务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区商务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就2016年电子商务扶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电商平台、电商基地、相关商协会开展公共性活动。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一)各管委会、各区商务局(经贸局)组织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需核对原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各管委会、各区商务局(经贸局),根据申报要求做好推荐、初审工作,将推荐项目正式行文并于2016年7月11日前上报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A4纸、简装成册,加盖边缝骑缝章)送市商务局3份,并报电子版至邮箱:xmsdzswbgs@sina.com。
四、申报地点:所在管委会、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思明:郭林2667450,湖里:许雯霞5722461,集美:桂涛6681207,海沧:郭永亮6896917,同安:陈惊为7558172,翔安:张凡贵7889813,火炬管委会:方水发5380132,自贸委:郑宗钻2620028。商协会直接向市商务局申报。
五、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已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予以支持。
(二)在专项资金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除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以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外,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市商务局网站(www.xmtdc.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四)提供审计报告的机构必须是纳入“2015年度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优选库名单”的单位,优选库名单可至市财政局网站下载。
(五)申报联系人: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
谢晓芳 电话:5302785(8:00-12:00,15:00-18:00)
张秀绒 电话:5302637(8:00-12:00,15:00-18:00)
特此通知。
附件: (请点击下方文字下载附件)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6年5月27日